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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天夜间浅粉护眼青春

第2章 危险的男人

读大学的时候,重生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冰美人,甚至有学弟直接叫她神仙姐姐。那时他算了算,重生几乎是三天接受一次表白的频率。

从一开始喜欢上重生,安成就已经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。

当时重生一心扑在学习上,是学霸,也是绝缘体。

曾经有一次他和重生做实验的时候,他问重生为什么不找男朋友。要知道,那些对重生表白的人里面甚至有他们大学的校草,校篮球队的队长,以及法医系的高材生。

但是重生却拒绝了所有人的表白,学校论坛上甚至有人质疑重生的取向有问题。

抱着这样的疑惑,那时的安成忍不住问重生。

结果专心做实验的重生皱了皱眉说:“麻烦。”

在没有比大学更适合谈恋爱的黄金年代里,大部分女生幻想着能够遇到韩剧里令人怦然心动的男子。

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,重生拒绝别人的理由竟然会是麻烦。

那时看他呆站在她身旁,露出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。重生停下手中的动作又解释说:“他们都不了解我,凭什么喜欢我?这样的喜欢,就像是猎人见了野兔。”

他一脸茫然:“猎人见了野兔?”

重生点了点头:“为了肉欲。”

“……”

听到重生的观点,那时安成觉得自己应该是用了洪荒之力才忍住没让自己笑出声。

也正是因为当初他用了这么迂回的手段,才能够摸清重生对恋爱的想法,等到他从重生口中套出话,听到重生说自己现在遇到适合的人也可以考虑交往看看的时候,他这才敢对重生出手。

对于今晚的提议,安成原本不报希望。

没想到重生竟然会答应。

安成按照重生的驾驶习惯,在不超速的情况下,以最快地速度开着重生的车抵达自己公寓楼下。

公寓旁边有24小时便利店,下车后,发现安成的目光飘到便利店那边去,一丝复杂的情绪从重生眼中一闪而过。

重生没有告诉康康,除了自己不排除安成对她的触碰,以及喜欢吃安成做的食物之外,最重要的是,安成能够接受她丁克。

知道安成现在在想什么,重生说:“我去买。”

就在安成犹豫不决的时候,重生已经踏着高跟鞋朝24小时便利店的方向走去。

“生生!”

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,重生诧然转头看向安成,直白地说:“不想做了?”

因为重生直白的话,月色下安成的脸突然一红,他摸了摸重生的发顶说:“我是男人,我去买。”

这天晚上,安成虽然买了必备用品,但可惜的是最后却还是没用上……

安成公寓内。

看到穿着T恤热裤趴在沙发上玩手机的女人,重生站在门口发出一声轻笑。

“好好休息。下回再约。”

重生说完望向客厅内趴在沙发上抬头朝她看来的女人挥了挥手:“玲玲,你哥哥我已经平安替你送回来了。”

在临走之前,重生抬头给了安成一个晚安吻。但令安成在意的事,重生看起来好像并不期待和他做那种事情。

“怎么了?”感觉到安成情绪有些不对劲,重生将自己的双唇凑到安成耳边小声说,“如果你真的很想。我们可以去酒店。”

如果他真的很想?

难道她只是在配合他?

为了试探重生,安成想了想说:“今天就不去了。”

他的目光紧锁在重生脸上,不错过重生的每一个表情。

但安成却没有从重生脸上看到他想要的失落。

即便安成不想去,她正好回工作室处理事情。

听到安成的话,重生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,她点了点头说:“好。”

就在重生离开之后,一贯有洁癖的安成就连皮鞋也没有换,直接走进房间。

“哥,你的鞋还没……”

霍玲玲是安成同母异父的亲妹妹,为了躲避相亲跑来安成的公寓避难。

一边玩手游的霍玲玲本来打算让安成给她下一碗番茄鸡蛋面填肚子,结果却看到脸色阴沉的安成就连鞋都没有脱,直接走进卧室,关上了房门。

寂静的大街上,一辆酒红色的轿车就像是野兽穿梭在夜色中。

主刀一台超过12个小时的手术,在处理完工作室的事情后已经是凌晨3点。

然而重生却仍旧没有丝毫困意。

重生看了看车内仪表盘所显示的时间。

这个时候,她应该睡觉了。

自从她懂事以来意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一样之后,她的饮食起居都只有应该,而没有本能所做出的反应。

安静的车厢内,重生打开音乐,悠扬空灵的藏文歌在车厢内响起。

重生跟着歌手一起清唱。

没错。

重生会唱藏文歌。

更确切来说,在她6岁之前,她是生活在西藏的。

轻哼着歌词,重生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高耸的米拉山,白茫茫的风雪。

这一刻,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在繁华的上海,而是回到了西藏。

突然间,砰地一声闷响将重生的意识拉回到现实中来。

一只指节修长皮肤成小麦色手摁在她的车窗上,在她车窗上留下血迹。

重生立即看了看四周,这个时候周围别说人就连车都没有。

难道是之前有车撞倒了行人肇事逃逸?

还是深夜碰瓷?

身为医生,重生的第一反应是救人要紧。

“你……”

重生缓缓打开车门,就连话还没有说完,一把冰凉的手枪精准无意地指在她的太阳穴上。

夜色中,男人的身体紧贴在她的身后,她看不到男人的脸,但从男人手臂抬起的高度,以及她的肩膀在男人胸口的位置来判断,这个威胁她的男人身高大概在一米八七到一米八九左右。

一丝讶然从宋煜哲墨黑深邃的眼底闪过,平白无故生命受到威胁,宋煜哲以为开车的女人就算不被直接吓晕过去,也会被吓得浑身发抖。

但令宋煜哲觉得惊讶地是,这女人竟异常镇定地说:“如果劫财的话,副驾驶皮包里有钱。如果劫色的话,副驾驶皮包里有钱。你可以去高端场所各种你喜欢的类型,一个不够,你可以叫两个。”

这还是她第一次被人用抢指着,听到她冷静分析的话,她的耳边却响起男人磁性的笑声。

他的腰部中了弹,现在急需治疗。

但听到女人有趣的发言,他忍不住笑出声:“高端场所一个不够,叫两个?可是我就喜欢像你这种够冷,身上散发着消毒水的味道,够干净的。”

宋煜哲虽然受了伤,但就在重生打开车门的时候,他就像是一头奔跑在黑夜中优雅的豹出现在重生身后,用他定制的高端手枪MK191抵在重生的太阳穴上。

不仅如此,他还完美的避开了车外反光镜视角,重生无法从反光镜中看到宋煜哲,宋煜哲也无法从反光镜里看到重生。

但这个时候他竟有些好奇这个被他拿枪威胁,还能风趣说话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子。

男人急促的呼吸喷洒在她的耳背,酥酥麻麻的感觉是重生不喜欢的。

因为是夏天,重生明显感觉到距离自己剑突左侧肋骨大约4.8厘米的位置,有温热的液体浸湿她单薄的雪纺衬衫。

这件雪纺衬衫是康康今年去巴黎参加早春时装周走秀的时候,特地给她买的。她很喜欢。

开车回家的路上,她秉持着医者之心下车救人,没想到反被威胁,这已经让她很不悦。

没想到,她今年最喜欢的衣服还被威胁她的男人给弄脏。

重生冷冷的声音在寂静的大街上响起:“你确定?”

重生的声音使得宋煜哲脸上的表情一怔。

之前重生的冷静让他很是欣赏。但是现在,重生的声音却让他忍不住联想到中东雇佣兵,只为达成任务,不惧怕死亡。

之前医闹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,华尚有组织所有的医生以及护士学习自卫术。

就在宋煜哲发怔的极短时间里,重生用她去年学的自卫术将手肘朝着宋煜哲受伤的腰部击去,她的高跟鞋则重重踩在宋煜哲的脚趾上。

女人的太阳穴还抵着他装有四发子弹的手枪,她这样做是想找死?

明明男人的手枪还抵在她的太阳穴上,但在重生做出一系列动作的时候,她就像是大溪地珍珠一样乌黑明亮的眼中没有丝毫慌乱,有的只是她做手术时的冷静沉着。

她不怕死。

更确切来说,她不会死。

完全没有料到女人出其不意的反应,但他的反应也不慢。

就在重生的手肘狠狠往后推,抬起她的高跟鞋朝着宋煜哲左脚用力踏下去的时候,宋煜哲没有后退,而是用比重生更快更猛的动作用手枪直接将重生给打晕。

下一秒,看到重生往后推的手肘无力地垂下,她用力抬起的高跟鞋软绵绵采在自己脚背上,宋煜哲抱着失去意识的重生,发出一声就像是大提琴弦音一样低沉磁性的笑声:“女人,你是第一个敢用高跟鞋踩我脚的人。”

宋煜哲抱着重生软绵绵的身体,将她放在公路旁的一棵大树下。

借着公路旁昏暗的灯光,宋煜哲拨开重生垂下来挡住半边脸的刘海。

因为宋煜哲的动作,一张五官精致美而不艳,气质清冷的脸出现在宋煜哲眼中。

宋煜哲眼中的神情一怔,唇角勾起一抹妖孽的笑。

果然他说的没错。

这女人远远强过高端场所里的那些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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