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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 金缕衣
可见识过它凶残一面的罗素知道,这小家伙和小姐一样,只是看似无害。
凌若兰受了伤不能出门,但不妨碍她邀请别人来做客,美名其曰:赏花宴。
凌染卿在轿子里撇了撇嘴,什么花?你这朵白莲花吗?
轿子在清月阁门前停了下来,罗素刚准备进去通传,被凌染卿给阻止了:“低调,我们是来看戏的。”
罗素看了一眼她这一身闪瞎眼的土豪金,嘴角微抽,她第一次知道低调是这么用的。
“若兰小姐,她也太过分了,居然弄伤了你的手!”
这不,还没走进去,就听到某些人义愤填膺的声音。
“其实这也怪我,我不应该惹她不高兴的。”
哀哀凄凄的声音传入某女耳中,罗素担心凌染卿会生气,转头一看,却看到后者在那连连点头。
对头,所以你以后就老老实实别来招惹姐了。
“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,青岚国还有没有王法了,若兰小姐你放心,我一定会告诉我祖父,让他上报给皇上,定撤了她这个郡主!”
“这个傻子是谁?”
长廊的拐角处,凌染卿将庭院里的一切尽收眼底,她看着那个异常激动的少年,冲罗素抬了抬下巴。
难道这货的祖父比她爹还吊?
“他是殿阁大学士的孙子。”罗素凑到她耳边轻声道。
“哦,怪不得没脑子。”凌染卿点了点头,双手抱胸继续看戏。
罗素不懂她啥意思,后者好心解释道:“书呆子世家。”
凌若兰听完李世龙的话,眼底闪过一丝得意与恶毒,光撤了她的郡主怎么够,她废了自己一只手,她要她四只来赔。
虽然心里这么想,不过脸上依旧是一副惨淡柔弱的样子:“我不想让李公子你为难,还是算了。”
“不为难,不为难,我跟你保证!”
李世龙喜欢凌若兰,自然不会错过在她面前表现的机会。他现在的样子,哪像大学士的后代,整个一极品备胎。
是了,凌若兰这种超级女配,之所以和女主对立,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们喜欢同一个男人。
其实她喜欢男主要比女主早得多,但架不住人家是女主,墨逸轩是男主,命中注定的,所以她只有被炮灰的份。
不过凌染卿也不确定她最后有没有死,因为她只看到自己被炮灰的地方就翘辫子了。
看了这么一出的精彩好戏,她也该出场了,她很想看看这几个人看到她后会是什么表情。
“喔,原来你祖父这么厉害,能随便就让皇上撤了我的郡主头衔。”
慵懒的女声带着一丝迷离的低哑,配上她那似笑非笑的表情,俾睨的眼神,和高傲的态度,成功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。
其实,只要她往那一站,没有任何人能忽视她。
试问这青岚国哪家闺秀穿得起金缕衣,要知道这衣服的每一针每一线都是用七级灵兽‘金凤’尾巴上的毛编织后绣上去的,其品种的珍贵程度已经代表了这件衣服的价值。
整个帝都只有两件,还都在她手里。
你问为什么?当然是因为人家老爹吊了,外面都在传他是杀了一对七级金凤,然后拔光了它们身上的毛,甚至还有人说他吃了金凤的肉。
事实上,凌宏瑞当年在外面正好遇到一对受伤的雌雄金凤,顺手救了它们,后者为了报恩给他留下的两簇尾巴上的毛。
其实动动脑子也知道,金凤所有的毛加起来怎么可能才做两件衣服,这都是有心人故意传出去的,凌宏瑞没解释,渐渐地假的就变成了真的。
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嫉妒凌染卿拥有金缕衣的事实,不止是女人,男人也一样。
要知道‘金凤’其实并不是凤,只是一种大型灵鸟,没有什么攻击性,它出名在它那一身华丽的羽毛,不仅是好看,重要的是编织在一起拥有很强的防御效果,甚至可以承受灵师级别的人一掌。
原剧中这两件金缕衣,一件成了女主的,还有一件被女主改成了男款的,送给了男主。
这不,在场的人全部盯着她身上那件金缕衣,除了羡慕和贪婪,更多的是嫉妒。
“那是,我祖父可是殿阁大学士。”某傻叉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掉坑里了,一脸得意道。
“这么厉害,连皇上都听他的?”某女继续下套。
“当然……”李世龙突然反应过来,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。
不过在场的人基本都是他的朋友,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他指着凌染卿的鼻子:“你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