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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我的狗儿子
南瓜是我的死党兼闺蜜,如今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面目坚毅地表示不认识我,我表示很伤心。
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,是我们面前的大荧幕正如火如荼放映中的《赵氏孤儿》,导火索则是几秒钟前,从范美人的樱桃小口中缓缓道出的一个名字——程勃。
千不该我立马深刻领会了其中的含义,万不该我虽然保持了矜持笑而不语,却一不小心笑出了声,在观影秩序良好充分体现了国民素质的超大放映厅里……
这让坐我旁边的南瓜觉得非常丢人,以至于决然和我断交了整整一个半小时。
看完电影,我俩手拉手跑到哈根达斯去体验冷艳高贵的小资情调,顺便庆祝第一百零一次恢复邦交。
冰激凌火锅端上来的时候,南瓜语重心长:“木头啊你实在是太饥渴了,得赶紧找个男人才行!”
我一边磨勺霍霍,一边深以为然连连点头:“是呀是呀,谁让我就是对女人不感兴趣呢?”
她瞪我一眼:“扯淡!你总不能真跟你家木木过一辈子!”
我义正言辞:“本人对木木情比金坚,此生此世不离不弃……”
她终于发飙,一巴掌拍飞了我的深情告白:“少耍几句贫嘴能死啊?为个男人浪费三年还不够吗?过几天给老娘滚去相亲!”
在她女王攻的霸气下,我弱弱地受了……
见我就范,南瓜顿觉神清气爽,满意地吃了一大口冰火两重天:“哦对了,过几天有个新片上映,咱俩一起去看吧!”
“啥片儿?”
她含含糊糊说了一个名字,我‘哇’地大叫一声两眼放光:“广电总局什么时候尺度这么大了,这种片名居然也能审核通过?”
南瓜莫名其妙地看着我:“什么意思?”
“《浪子荡妃》嘿,听听,多露骨多yín荡!”
“……”
后来我才知道,那片子的名字其实是叫《让子弹飞》……
我姓薛,因为出生的时候恰逢暮色降临,所以单名一个暮。
可惜这原本如诗如画的名字叫着叫着,就被叫成了毫无美感可言的‘朽木’,比较熟的朋友都喜欢亲昵地喊我‘木头’。
本人性别女,有点宅,有点腐。
目前的同居者是与我生死不离的薛木木,性别男,有点坏,有点萌。
薛木木是我儿子,只不过我们母子俩虽然同为哺乳动物,种族却有些不同。
我是人类,它属犬科。
回到家,我刚把门打开一条缝,立即便有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硬挤了出来。紧跟着是两只小爪子搭上我的膝盖,佛山无影脚般一阵狂挠。
我家木木有着淡金色的秀发,养尊处优的圆润身材,与肚皮保持同一水平面的四肢,以及像是被轧路车碾过一样的扁扁的脸……
携子完成每天的例行遛弯后,我抱着电脑坐进沙发,薛木木驾轻就熟地跳上来,脑袋枕着我的腿蹭了一会儿,随即一个翻身四脚朝天,露出软软的小肚皮。
我用手指给它挠了挠,它闭上眼睛发出舒服的‘哼哼’声,还不时扭来扭去变换姿势,以便每块痒痒肉都能被服侍到。
当初我要买薛木木的时候,刘翔升是不同意的。
他说:“狗总要比人先死,它又不能陪你一辈子。万一到时候养出了感情,不是纯粹给自己找难过添堵吗?”
其实仔细想想,这话说得并没有错,如果选择养小动物,就要做好亲手送它离世的心理准备。
只不过,那会儿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,实在不习惯房间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活物,所以还是坚持把只有巴掌大的小肉团子给带回了家。
那好像是我第一次没有听刘翔升的话,他因此而非常不高兴,与我冷战了半个月。
后来,我们和好了,再后来,我们就分手了。
刘翔升便是南瓜所说的,我为之浪费了三载大好时光的男人。
狗狗的确不会陪我一辈子,却会用它的一辈子来陪我。
而那个信誓旦旦将与我共度一生的人,只给了我四年。
从这个层面上来说,男人不如狗的观点是完全成立的……
在网上浏览了一下八卦新闻,我打开微博,看到有人转帖了一首网络的原创单曲。
顺手点入,歌声响起。
曲风悠远苍凉,充满古意。吟唱的声音,低沉而辽阔,带着微微的仿若烟熏的沙哑,泼洒仗剑江湖的豪迈。
我原本轻轻给薛木木顺毛的手指猛一哆嗦,直接掐住了它的脖子。‘嗷’的一声尖利狗叫与音箱里传出的浑厚男中音,相映成趣。
顾不上搭理薛木木悲愤的小眼神,我迅速找到原唱者的微博。
姓名:茄子。
所在地:德国汉堡。
刚刚开通没两天,界面很干净,信息更是少得可怜。
但对我而言,似已足够。
深呼吸,慢慢敲下一句话,发了一封私信。
使劲瞪着我却被无视的薛木木觉得很受伤,转头冲着电脑屏幕打了一串连环喷嚏,然后一爪子狠狠拍在键盘上。
小本悲鸣,慨然赴死。
我只得陪着笑,好言好语安慰着,轻手轻脚安抚着,又伺候这位小祖宗吃了排骨喝了水,等它终于心满意足跑去跟自己的毛绒玩具缠绵,这才总算有机会再度打开电脑。
微博界面显示有新私信,点开。
——‘同学,欢迎你成为我们的一员,社里正好缺个大妈音。’
是对我之前所发的那条的回复。
——‘为什么你唱歌的声音那么攻,可说话的声音却那么受?’
这两句,是我与何决第一次见面时的对话。
那时候,我大一,何决大三,刘翔升也是大三。
那时候,我还是个很傻很天真的文艺小清新,还没有变成现如今的猥琐女流氓。
那时候,天很蓝云很白,2012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普通数字。
那时候,距离现在,已有整整九个年头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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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***
南瓜不愧是我的好姐妹,给我介绍的对象相当靠谱。
眼前这个叫做叶烁的家伙人如其名,浑身上下洋溢着某种闪闪发光的,类似偶像剧男主角的狗血气质。
又高又帅又有钱,举止彬彬有礼,说话幽默风趣,也不知南瓜是从哪里挖出来的宝贝,又是用了什么样丧心病狂的手段迫使其走上了相亲的不归路。
换而言之,如此极品的男人又怎会看上我这种大龄单身女青年?想要扶贫做慈善感动中国么……
但即便有了这样的自知之明,戏却也还是要做足的。
南瓜对人家号称我是个标准淑女,我就必须拿出一副温良恭俭让的做派来,否则一定没命看见明天的太阳。
于是我收起了女流氓的习气,规规矩矩端坐在位置上,一边矜持转着咖啡杯一边认真聆听,面部保持微笑,偶尔细声应和,时不时还要露出叹服崇拜的表情。
据说,如此这般可以让男人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,澎湃出‘I‘M THE KING OF THE WORLD‘的冲天牛气。
这场谈话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下进行了一个小时,话题涉及民计、民生、历史、军事、政治、经济、以及人生理想、未来规划等各个方面,广泛而空泛。
有过相亲经验的朋友都该知道,接下来无怪乎每人讲几句场面上的总结陈述,然后礼貌道别,江湖不再见。
我活动了一下早已僵硬的面部肌肉,正准备捏着嗓子温柔开口,手机忽地响了。只好向对方道声抱歉,也没看号码显示,直接按下接听键。
“你好,请问是薛暮吗?”
“对……啊!”久违的声音让我大脑皮层猛然一个激灵,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猛然跳起,将辛苦伪装的淑女风范踩得零落成泥:“我靠!何决?!”
大约是被我毫无预兆爆发的怒吼吓了一跳,那边顿了顿,方轻声笑起:“对,我是何决,我在上海。”
在微博跟何决搭上线后,我们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。但因为时差的关系,近半个月来一直白天不见夜的黑,基本没机会聊过。所以乍听他此时竟正与我呼吸同等质量的空气,我相当意外。
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?打算什么时候走?这会儿在什么地方?待会儿有什么安排……”
何决笑着打断我的问话,直接了当:“你的地址?”
“我在外面呢,人民广场的来福士……”一口气说到了这儿,才觉得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。
慢慢扭过头,看着满脸惊诧的叶烁,我使劲干笑:“那什么,有一个好多年没见的老朋友刚巧从国外回来……”
他眨眨眼睛,很快调整好略显扭曲的面部表情,依旧谦和有礼:“没关系,老朋友的聚会比较重要。”
“真是不好意思,这顿我请,算是赔礼道歉。”
“下次吧!”叶烁很是潇洒地抽出两张‘老人头’交给路过的服务员,并示意不用找零,继而款款起身。不知是不是光线逆差导致我眼花,他一直绅士般无懈可击的内敛笑容忽然变得有些灿烂炫目:“我相信,将来一定有机会的。”
我无视这句貌似颇有内涵的话,跟着慢吞吞站起,心肝疼得直抽抽,两杯咖啡加两块蛋糕一共才一百零三块,个富二代败家子……
与叶烁分开后,我独自坐在路边的长椅上等何决。
周末午后的市区街头,熙熙攘攘。一月的上海,温度并不是很低,可带着湿度的空气却常常会让周围透出一种阴冷,与北方冬天那种干燥的寒冷,感觉大为不同。
没多会儿,一辆出租车在我前面不远处停下,从中走出一个人。
浅色系的衣服休闲的装扮,高高瘦瘦的身材,清清爽爽的发型。
我晃悠着迎上前,睁大眼睛打量,感慨:“岁月这把杀猪刀啊,果然只杀女人不杀男人!”
何决偏首看着我,抿了抿嘴:“其实这样也不错,至少,你的声音和长相终于一致了。”
我怒。
他笑。
阳光正好,一如当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