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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我喜欢腹肌
颜如玉来找关承泽,自然是因为——大树底下好乘凉。
背靠关家,她得到了太多。
如今“救命恩人”的身份已经不能让她满足。
而且,这身份终究是假的。
颜如玉也不傻,到时候事情败露,只怕关牧野会雷霆震怒。
所以,她要做好万全准备。
最好的办法,就是她和关牧野的关系发生转变。
最好的关系,自然是……夫妻关系。
就算到时候关牧野知道了真相,可自己已经是他的妻子,凭着她的颜值和身材,肯定会让关牧野迷恋自己。
他还能计较什么?
关牧野那里走不通的路,她只好求到关承泽这里来。
“爷爷,”对着关承泽,颜如玉不敢耍什么心眼,只好开门见山:“牧野也到了该谈恋爱的岁数,我想请您给我做主。我喜欢他,想和他在一起。爷爷,您也希望他早点成家,给您生个重孙子吧?”
关承泽看她一眼,曾经的身居高位,让他的眼神自带威严。
他说;“我倒是想,可小七这孩子,向来是个不服管的。不过,你们要是两情相悦,我倒是可以给你做主的,早点结婚也没什么不好。”
两人自然不是两情相悦。
颜如玉在心里骂了句“老狐狸”,又笑道:“爷爷,牧野虽然不服管,可他孝顺啊。您的话,他是一定会听的。您也知道,他简直就是工作狂,哪里有时间谈恋爱,不如,我们先订婚,再慢慢了解,您说可以吗?”
十分钟后,颜如玉从关家老宅走了出来,车子很快从胡同里开出来,驶上了大道。
*
夜幕降临,桑城最知名的狂欢一条街,灯火通明,霓虹闪烁。
“夜色”酒吧内,音乐声震耳欲聋,灯光变幻多彩,舞池里的人随着音乐摆动着身体,一脸的醉生梦死。
顾重九坐在吧台附近,纤细白皙的手指捏在漂亮的玻璃杯子上,杯子里是五彩斑斓的酒精饮料。
她的目光落在舞池一个男人身上。
男人二十出头,大概一米八,偏瘦,一直在甩脑袋,看不清五官,耳朵上一排耳钉倒是耀眼得很。
这种干瘪排骨向来不是顾重九的菜,她兴致缺缺收回目光,有些不情愿地把卫衣的帽子掀了下去。
没了帽子遮挡,露出一张雪白精致的脸,偶尔灯光闪过,旁边的人惊鸿一瞥,都被惊艳到了。
顾重九捏着杯子换了个地方,离舞池更近了一些。
打发了几个过来搭讪的男人,眼睛余光看到高瘦男人朝这边走过来,顾重九心道,来了。
果然,男人直接冲着她走过来,笑着开口:“美丽的小姐,一个人吗?”
顾重九懒洋洋朝他看过去。
她的眼睛很漂亮,融合了杏仁眼和丹凤眼的优点,瞳仁黑且大,偏偏眼角微微有些上挑,抬眼看过去的时候,就格外勾人。
吴启仁被她看一眼,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酥了。
顾重九慢吞吞开口:“一个人呀,怎么了?”
“一个人多寂寞,不如,我陪陪你?我们换个地方,哥哥给你看好玩的东西!”
顾重九上下瞥他一眼。
好玩的东西?
浑身也没有二两肉,那东西能好玩?
她深谙钓鱼之道,开口道;“抱歉,我喜欢……有腹肌的。”
“腹肌?”吴启仁一愣,接着又笑着凑过来:“我也有的,你摸摸看?”
顾重九半信半疑伸手过去,想要验证一下。
纤细洁白的手腕刚伸出去,却被一只掌心带着薄茧的大手给握住了。
“我有,摸我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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